【獎學金】成功大學優秀博士生獎勵補助原則及申請公告

本校教務處通知優秀博士生獎勵補助原則及申請表如附檔,本補助計畫案為隨到隨審,歡迎符合資格之博士生踴躍提出申請。

按本獎勵補助原則第二條規定略以:

完成學士逕攻讀博士七年一貫;完成學士、碩士及博士八年一貫;博士班學生修業第六學期(含)前,今(11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所屬領域學門排名前25%等級論文者,得申請獎勵金。

115年度受理期間自即日起於115年10月23日(週五)止,申請者請檢附申請表(如附檔內附件2)及相關應繳文件,向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提出申請。

教務處1150130_本校優秀博士生獎勵補助原則及申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