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113學年度及先前入學同學注意:服務學習(一)、(二)或(三)修課事宜

因本校自114學年起,不再開設服務學習(一)、(二)之0學分課程,但仍有服務學習(三)課程。未修完前項課程舊生(113學年度及以前入學同學),可以下列方式申請免修或抵免:

 

一、志工服務
* 須於服務前提出申請表獲系主任同意簽章,並於事後提交服務證明與反思心得,經系上審查通過後送註冊組辦理抵免。

從事志工、志願服務免修服務學習課程申請表
https://cid-acad.ncku.edu.tw/var/file/42/1042/img/728/234201526.docx

 

二、修習服務學習(三)抵免服務學習(一)或(二)課程

* 須於修課前提出申請表獲系主任同意簽章,修課及格後繳交申請表至註冊組辦理抵免。

修習服務學習(三)抵免服務學習(一)或(二)申請表
https://service-learning.ncku.edu.tw/var/file/56/1056/img/796758768.doc

 

三、修習具服務學習內涵之通識課程

四、修習具服務學習內涵之專業課程

* 於學期初先提出申請表予課務組、系主任同意簽章,待學期末由任課老師簽名,成績通過後送註冊組辦理免修。

* 課程服務學習內涵須為應用本系專業知識技能提供社區服務,經本系審查同意,始可抵免服務學習(三)。

選修基礎或專業服務學習課程免修服務學習課程申請表
https://service-learning.ncku.edu.tw/var/file/56/1056/img/158771003.doc

 

五、修習服務學習新制課程

注意事項:

本校自114學年度起開授新制服務學習課程。修習服務學習(三)課程,可用於抵免服務學習(一)或(二);惟若修習非本系開授之服務學習課程欲申請抵免服務學習(三),須檢視該課程服務學習內涵是否為應用本系專業知識技能提供社區服務。請於修課前提供課程大綱等詳細資料洽系助教室進行徵詢確認(系館一樓50107室;ta.upncku@gmail.com )

 

本系補救措施:

本系排定於114學年度第一、二學期開授「服務學習(三)」(如:114上學期F2-060 服務學習(三)),請系內尚未修習服務學習(一)、(二)、(三)的同學們把握機會選課修習。提醒:修本系「服務學習(三)」抵免服務學習(一)或(二)者,亦須提交申請表(同項目二),擬於F2-060第一次上課時助教室統一收件處裡。

 

相關連結:

課務組公告:https://service-learning.ncku.edu.tw/p/406-1056-284357,r827.php?Lang=zh-tw

服務學習課程制度調整說明

簡報檔
https://service-learning.ncku.edu.tw/var/file/56/1056/img/152856972.pdf

Q&A
https://service-learning.ncku.edu.tw/var/file/56/1056/img/303139449.pdf

 

 

助教室  啟

06-2757575#54237